2023年四川眉山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2023年6月28日17:00时止。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笔试不指定参考书。备考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眉山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眉山检察系统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眉山检察系统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眉山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
4.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7年6月21日-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5.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6.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2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职位表》中招聘范围面向全省的职位需具备2021年6月21日之前至今的对应户籍,本省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省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院工作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1日9:00-2023年6月2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仅支持电脑端报名,报名网址:
https://cdtfhr.zhiye.com/campus?p=3^77#jlt
(选择岗位-申请职位-填报信息-提交)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员数量与招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聘用人单位同意后,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在天府菁英网(网址:www.cdtfhr.com)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6.加分
审核方式:线上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将相关资料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图片须清晰,无变形,无马赛克,若因上传的图片无法识别,导致无法加分,后果自负),进行线上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2023年6月28日17:00时止。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7.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30日-7月2日,登陆天府菁英网(网址:www.cdtfhr.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凭报名时身份证号,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查询和打印笔试准考证(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未通过资格初审,是否进入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纸笔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时间、地点:暂定于2023年7月2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地点在四川天府新区,请考生提前安排时间)。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天府菁英网公告。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导致笔试缺席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通过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凭报考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
2.资格复审
按各招聘岗位比例3:1进入资格复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3年7月6日(周四),资格复审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天府菁英网公告。地点:成都市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英才中心三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生笔试考试(含加分)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3.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当天同步进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登录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凭报名时身份证号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未进入面试,是否进入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信息为准。(面试地点在四川天府新区,请考生提前安排时间)。面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天府菁英网公告。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
1.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10%+面试成绩×40%。
2.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如经综合考核,岗位应聘者均未达到所报考岗位职责胜任要求的(原则上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5.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后会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招聘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本次招聘考试全权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完成。
3.其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不解决住房。
(七)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各用人单位可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报经市检察院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38169806),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将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上公布。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聘用制书记员服装配备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保障聘用人员法定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
(七)被聘用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调剂。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028-68783002(朱老师)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