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33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7日17: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复习。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关于 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33名 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9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33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3家公立医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8月27日09:00 - 9月7日17:00。
网上缴费:2022年8月27日09:00 - 9月9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2年9月21日- 9月23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9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官网公告,请随时关注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考试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上报名(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进行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双面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青羊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28—86268536)。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2年9月13日前通过青羊区卫健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9月2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不高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办理。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一科:《医学基础知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情况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并在我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我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审查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9楼1902办公室)。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两次,请考生注意查看。按面试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我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折合后总成绩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最多递补两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我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羊区卫健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招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新聘用手续,一律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人员,应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单位需与其约定不少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028-86268536;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6954318。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青羊区卫健局咨询电话:028-86268536。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公告,均在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我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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