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四川广元苍溪县纪委监委考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20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复习。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苍溪县纪委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苍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计划公开考调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职位(岗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苍溪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公文写作,法律、审计及财会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会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可以优先考虑和将学历适当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苍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373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联系人:苍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蹇宏伟,联系电话0839—5229025)。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535803018@qq.com),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邮件标题及资料请注明“公开考调+姓名”,如“公开考调王某某”。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若信息有误,请在最终版邮件标题中注明“修改后终版公开考调+姓名”,如“修改后终版公开考调王某某”。
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考生报名邮件已收到。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20日18:00前来电查询。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所需资料:
①《苍溪县纪委监委2022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②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需同时提供原件);
④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⑤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和苍溪县纪委监委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发放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笔试前通过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等,反馈是否进入笔试,并对参加笔试者发放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
联系人:蹇宏伟
联系电话:18780960558;0839-5229025
(二)考试
1.本次考调考试原则上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苍溪县纪委、苍溪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适时开展资格复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1.根据考试情况,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确定为并列名次进入考察对象。
2.考察由苍溪县纪委监委和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考调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考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考调资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四)体检
1.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4.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试用
通过体检后,需顶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六)调入
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单位职级(岗位)、职数设置实际情况和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的相关要求,报考者自动视为同意服从单位职级(岗位)调配方案。
2.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不收取考务费,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六、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纪委、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委 5229025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5816860
中共苍溪县纪委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