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季度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公告

2022-03-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第1季度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9人。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09:00至4月12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4月23日(周六)。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复习。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 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符合《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报名结束时(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尚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下文均简称“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崇州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3月31日09:00至4月12日17:00。
 
  网上缴费:2022年3月31日09:00至4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4月23日下午。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若为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请在个人简历中明确填写“截止报名结束时,是/否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管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定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4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
 
  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5.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50%
 
  6.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4月23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7.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和面向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区(市)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承诺书。
 
  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2年4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8-8220353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8.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15个工作日后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和面向经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崇州市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管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面试当天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人社与卫健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须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受理部门: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 82382776)。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卫生健康局(028-82279187)。
 
  十一、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报到、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专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咨询电话: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028-82279187
 
  附件: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
 
  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9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东升、西航港、九江、公兴、怡心、胜利、金桥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彭镇卫生院、黄水镇卫生院、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永安中心卫生院),均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并受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双流区疾控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职能。
 
  (三)双流区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卫生职业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卫健系统人才培养规划,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工作,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完成国家、省、市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任务。
 
  (四)双流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精神卫生防治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负责出入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网络报告及分转工作;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阳光救助工作;负责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承担社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开展精神卫生防治业务培训和业务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工作和诊断复核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精神心理卫生教学、科研及群众心理卫生咨询、干预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应聘考生如是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发布公告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12日)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31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2年3月31日09:00至4月13日17:00。
 
  3.准考证打印: 4月20日-4月22日。
 
  4.笔试时间:暂定4月23日下午。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8443/netpage/index.do)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双流区卫健局、双流区人社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4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栏,下同)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
 
  B类卫生医务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A类公共行业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B类卫生医务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A类公共行业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5月13日前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5.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五洞桥北路一段179号302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双流区卫健局和双流区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进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五洞桥北路一段179号)。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双流区卫健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双流区卫健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双流区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双流区卫健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双流区卫健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双流区卫健局、双流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区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由双流区卫健局、双流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应自愿承诺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双流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85802499。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电话(028-85839258)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解释权限
 
  本公告由双流区卫健局、双流区人社局发布并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双流区卫健局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双流区卫健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双流区卫健局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3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双流区人社局、双流区卫健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examinf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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