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01-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公务员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相关精神,现将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除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有违规违纪情况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等情况以外,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桐梓坝小学(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西段410号)教学楼二楼阶梯教室。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只有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达不到3:1比例,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2年2月15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仅支持微信缴费)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会同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共同组织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61、2292046
 
  六、疫情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的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48小时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零时计算有效时间)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范的考生,不得入场。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的来(返)内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才可以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参照上述第(三)款情形执行。
 
  (五)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在考点入场查验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或面试,应配合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或面试: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3)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考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考生;
 
  (8)其他情形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内江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七、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32-2042419、0832-6210002。
 
  附件: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公安局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22年1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2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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