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2022-01-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2月10日 09:00-17:30。
 
  复审职位编码:43318001-43318018 (共18个职位)。
 
  2022年2月11日 09:00-17:30。
 
  复审职位编码:43318019-43318035 (共17个职位)。
 
  2022年2月12日 09:00-17:30。
 
  复审职位编码:43318036-43318052 (共17个职位)。
 
  资格复审地点:甘孜州康定市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甘孜州人民医院二病区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将另行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公告。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
 
  2.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两寸,底色不限);
 
  7.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此外,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属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应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4天内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
 
  2.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凭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才可以参加面试。
 
  (四)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三)款要求执行。
 
  (五)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其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九)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甘孜州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甘孜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在面试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6-2868702、0836-2878069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若书(附件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22年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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