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遂宁市选调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1-12-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四川遂宁市选调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四川遂宁市选调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遂宁市选调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9:00-15:00。
 
  地点:中共遂宁市委党校第五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该表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贴上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2.笔试准考证2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未载明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5.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A.能证明以下6项资格条件(其中1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党员证明材料。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3)已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已成为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5)已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已累计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或两个学期以上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②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等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团委书记系老师担任的,担任副书记的学生可视为团委书记);③校、院系协会(社团)会长、副会长(社长、副社长)等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资格条件均须在2021年11月10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第6项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B.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1份:材料标题为“XX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是否为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等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需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C.因符合以下3项资格条件之一,报考不限专业的,还须提供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③已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0日前。其中第③项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正副职务,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该表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上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2.笔试准考证2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未载明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5.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期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进入遂宁市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过面试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中共遂宁市委党校(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
 
  面试有关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面试活动:
 
  1.无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个人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的;
 
  3.资格审查前28天内有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
 
  4.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
 
  5.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6.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9.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四)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遂宁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要及时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2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才能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证明以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排队入场时遵守“1米线”规定。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825-2988095、2989391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825-2655012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27-9CD7AFC641BBCDD0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