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遂宁高新区管委会考调文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笔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文字写作实践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将统一公布于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链接同上)。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遂宁高新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5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1.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3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全国各市(地、州、盟)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独立从事综合性文稿撰写工作。
3.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
4.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前1日(2021年10月2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为遂宁高新区直管区内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suining.gov.cn)、遂宁高新区微信公众号(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方式查阅本公告及附件。
报名方式: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经所在单位和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开具的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公章);个人主笔的文稿2篇(word版或PDF版);其它可证明本人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半年内的免冠证件照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遂宁高新区指定邮箱sngxqdqgzb@163.com,邮件标题为“考调+姓名+电话号码”。
党群工作部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邮件、短信并保持电话畅通。
报考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清晰、无污迹,如因材料不易辨认导致初审未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本次考调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复审)
时间:2021年11月4日9:30-17:00、11月5日9:30-11:30(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为准)。
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504室
报考人员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7.所在单位开具的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8.个人主笔的文稿2篇(纸质版);
9.其它可证明本人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直接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暂定为11月6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文字写作实践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将统一公布于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链接同上)。笔试结束后,按考调计划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党群工作部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暂定为11月13日)。
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时,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高新区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则暂不确定体检人选,纳入下一考调计划继续开展考调工作。
(四)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将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将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选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综合考察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在遂宁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
由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由党群工作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二)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遂宁高新区重新确定的职务、职级或聘用岗位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五、咨询与监督
(一)整个考调过程由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均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考调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25-2664525
监督电话: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