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遂宁市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2人。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7:00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船山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2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公务员8名、参公人员7名、事业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考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
三、考调条件
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备与考调岗位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事业人员身份,且符合调流动相关条件;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公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sc.gov.cn/) “人事考试”专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和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huanshan.gov.cn/)发布。
3.网络报名资料:(1)《遂宁市船山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2)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1张(格式为JPG,不低于295×413像素,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或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发送至邮箱708871953@qq.com;事业人员报名发送至邮箱364052135@qq.com)。
报名资料请注明“岗位编码+姓名”,如“2021001张三”。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若信息有误,请在最终版邮件标题中注明“修改后终版岗位编码+姓名”,如“修改后终版2021001张三”。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考生报名邮件已收到。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12:00前来电咨询。
(二)资格审查
船山区委组织部对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事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比选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文字写作实践应用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各考调岗位名额,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船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船山区委组织部和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通过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huan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考调人员在船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不满三年的不予办理区外调流动手续。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做好防护措施。
(三)本公告由船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rsj.suining.gov.cn/zkxx/-/articles/256215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