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成都市青羊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5-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四川成都市青羊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计划招17人。网上报名:2021年6月1日09:00 - 6月9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可参考2021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成都市青羊区2021年公开招聘17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羊区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共17名(详见附件)。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6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非在职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成都市青羊区2021年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非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是报考人员所持有效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其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对应学历层次专业名称表述一致。本次公告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2021年5月31日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截止2021年5月31日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6月1日09:00 - 6月9日17:00
 
  2.网上缴费:2021年6月1日09:00 - 6月10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24日- 6月26日
 
  4.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社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青羊区人社局(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官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公招报名,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6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通过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6月27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以后登录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查看。笔试科目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发[2020]1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1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0905室),并现场签订《加分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青羊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不高于1:4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公告中各岗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公布。
 
  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资格审查表》(见笔试成绩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系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为两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2.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招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一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与举报电话: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纪委成都市青羊区监委驻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 86271151。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青羊区人社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通知公告”栏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626737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examinfo.do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二维码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