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人才的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人才的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有医学院办学资质的医学类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12名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本次考核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与专业
单位及人数:区人民医院2人,区中医医院4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6人。
专业: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麻醉医学类、医学影像类等。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本专业技能,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学术和科研道德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相关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3)属于我区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范围(详见附件1)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人可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或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经招聘单位初核合格后报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成绩单、学位证或学校相关证明、职称证书、规培证或成绩单、执业证书、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等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张贴在报名表中)。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应聘者到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报名材料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2. 资格复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并在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3. 校验原件:考核前对应聘者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核
1.采取结构化面试加提问考核的方式,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核。
2.考核重点测试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掌握和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业务能力及对本专业的医学前沿知识和发展的见解等。
3.考核专家组根据应试人员面试情况独立评价作出考核结果并进行集体评议择优录取(应聘人员优秀票数须达到60%及以上才能纳入集体评议范围)。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采用实地考察或审查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的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一)本次考核招聘占用事业编制。
(二)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高校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明等证书,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在郫都区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期间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单位。对服务期未满8年而提出解除聘用的,用人单位应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和退回已享受的人才补贴等)。
(四)高校考核招聘人员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在招聘期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引进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郫都区卫健局 联系电话:028—87875195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9楼
邮编:611730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28-87883951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666号(郫都区行政审批局对面)
邮编:611730
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8-87921519
联系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南大街342号
邮编:611730
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郫都区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87881620
联系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新南街158号人事科
邮编:611730
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29/2021-03/12/content_6a6132f368dd479d91ef2ebe5b747cd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