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09:00至3月25日17: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所属1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系统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37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3月15日09:00至3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打印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按照成都人事考试网系统提示及时登陆打印《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二楼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1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及其所载学历、专业名称、执业范围等,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4331007)。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公示公告”栏、成华人社、成华健康微信公众号通知,请注意查看。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材料
1.《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1年度成都市成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7名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相应资格证和执业证需复印全本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5.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均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请各考生将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面试
面试由成华区人社局、成华区卫健局共同组织,方式为一轮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先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后组织面试;无法合并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将由成华区人社局、成华区卫健局对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对无法合并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岗位调减或合并情况将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且属于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相关规定非当日当场体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卫健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经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准。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咨询及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并对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8-84331007;
成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28-84314122。
监督电话:
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28-84361163。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23/2021-03/15/content_e37579b54af14b7495b9c8e995c2f1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