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告

2021-01-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的
 
  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现将2020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按照《公告》和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由州法院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公告及名单将于2020年1月27日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公示。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5日   09:00-17:00。
 
  地点: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甘孜州康定市榆林新区木雅路一段959号 )。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准考证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8.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此外,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查询。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属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应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5.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0836-2811193),未及时告知的,造成的后果一切自负。
 
  6.2020年甘孜州法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一环节的资格审查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查询。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依次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不能提供医学报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复审场地、面试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836-2811193
 
  附件:《2020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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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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