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详情见附件。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德阳市旌阳区岷江东路126号)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始终,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2.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等候期间,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扎堆集聚。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须有序离场,不得在审查场地附近逗留。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一寸证件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法律职业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过面试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地点: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德阳市旌阳区岷江东路126号)
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面试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前,8:30面试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如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应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候考室座位、审题及面试室。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检察人员制服等),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5-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主动出示本人通信行程卡及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点和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相关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德阳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1月24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录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考试资格,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间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未尽事宜,请咨询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838-2595793。
附件:2020年德阳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情况表(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http://www.dykszx.com/index.php?id=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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