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2020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20日上午9:30-12:00,时间半天。
二、资格复审地点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武侯区菊乐路216号)办公楼3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其中,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除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如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如法律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报名公告职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2021年1月26日10:0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暂定于2021年1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或后期相关公告。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2、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并现场提交资格复审及面试前一天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截图及通信行程卡截图纸质材料(两个截图应彩色打印在一页A4纸内,在空白处手写标注“情况属实+姓名+时间”)。考生提供防疫健康信息码等信息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现场。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前电话告知详细情况,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以上人员及来源地为四川省外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及面试时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录资格。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录资格。仍处于新冠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录资格。
5、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复审及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追究责任。
3、2020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cdjcy.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相关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李老师 (028)67177095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李老师 (028)85321697
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宋老师 (028)86651989
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舒老师 (028)86249610
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汤老师 (028)83665798
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李老师 (028)83979032
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蔡老师 (028)82799189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曾老师 (028)87158325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田老师 (028)88775582
金堂县人民检察院 何老师 (028)87996801
本公告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1、2020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招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xls
2、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djcy.gov.cn/cjgg/21680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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