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已发布,资格审查后的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暂定于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备考推荐2020年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上半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折合成绩及职位排名
2020年上半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成绩及职位排名委托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点对点发布,请广大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折合成绩及职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09:00-12:00,13:00-16:00。其中,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与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情况,资格审查时间统一暂定为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09:00-12:00,13:00-16:00。这部分考生至少在资格审查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者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审查地点
暂定为成都祥宇宾馆(成都市锦江区新南路103号,宾馆总机号码:028-85551111,028-85432063)。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务必到现场递交材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根据《公告》第四点“考试及资格审查”第二款“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年限证明需到具体日期,例如:2012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在xx单位xx部门从事xx工作2年)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资格审查后的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暂定于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同时选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入口,生成通信行程卡,查询本人在15天内到访地信息;考生验证通信行程的电话号码原则上应与向招录机关前期提供的电话号码一致。审查前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生成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含打卡记录)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现场提交审查前一天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截图(包含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未见异常”的页面、打卡记录页面)及通信行程卡截图纸质材料(三个截图应彩色打印在一页a4纸内),并在空白处标注“情况属实+姓名+身份证号+时间”。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审查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请广大考生留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的相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特别提示: 1.面试时需出具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38-2514189/2514186(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附件:2020年上半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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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45-9FAC49EECBBD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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