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四川德阳什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公告

2020-08-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下半年四川德阳什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本次公开选调提供职(岗)位36个,选调名额42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 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下半年德阳什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人事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什邡之窗(http://www.shifang.gov.cn/)网站上同时发布〕。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愿意投身什邡建设和报效家乡的域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
 
  二、计划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提供职(岗)位36个,选调名额42名。其中:
 
  (一)行政(参公)职位:6个(附件1);
 
  (二)事业岗位:30个(附件2)。
 
  三、选调范围、对象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含本市)。
 
  (二)选调对象
 
  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选调对象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选调对象须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原则。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自愿在什邡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3.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人事管理权限在组织人事部门的,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需具备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的考核结果);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个别单位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以职(岗)位表(附件1、附件2)设置的为准〕。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备与选调岗位匹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③什邡籍在外工作人员、什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在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什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备与选调岗位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
 
  9.符合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报名开始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 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职(岗)位表(附件1、2)。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1. 提交或上传《什邡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符合选调条件第一款第6项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网络报名者需上传电子照片);
 
  8. 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聘用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网络邮箱报名时,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上述所有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名额调整
 
  选调实行差额开考比例。若未形成差额的,则职(岗)位数递减;选调名额仅为1名的职(岗)位若未形成差额,则取消该职(岗)位,报考者可按自愿原则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部分职(岗)位因特殊需要开展专项测试(详见附件1、2)。面试与专项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计算,有专项测试项目的,面试与专项测试成绩占比为6:4。面试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面试成绩均大于0的选调人员平均面试总成绩的90%,专项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选调职(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以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出现并列,仅有面试的,进行加试;有专项测试的,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综合测试成绩与体检通知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考生收到体检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本人原因在正检结束后30日内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确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六)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用人单位作为考察实施主体,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中,核实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如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职(岗)位要求的,各用人单位可取消该选调职(岗)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以及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确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九)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调档(商调)函发出后,应在60日内完成调动手续,因调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若确有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延期。因放弃而出现的缺额,本职(岗)位作空缺处理,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岗)位,也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相关职(岗)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选调过程中违纪违法的选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0838-821659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38-6730035(市人社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二)监督电话:0838-12388(市纪委监委)。
 
  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ykszx.com/index.php?id=962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资料: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二维码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