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绵阳公务员考试((含公检法司系统))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我市2019年下半年“四级联考”“公安系统”“法检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四级联考”)、《关于2019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安招考”)、《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法检招考”)、《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司法行政招考”)的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四级联考”。按照《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我市参加本次体检的职位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最低分数普通招录职位为65.635分、定向招录职位为63.165分。经比对,普通招录的200个职位中,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均超过我市同职位最低考试总成绩,可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定向招录的18个职位中,盐亭县金孔镇人民政府职位(职位编码26060148,招录名额1名)未达到我市同职位最低考试总成绩,按规定取消该职位,其余17个职位中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均超过我市同职位最低考试总成绩,可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共有217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1)。
(二)“公安招考”。按照《关于2019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最低分数线为57.34分”。经比对,我市本次招录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均超过同类职位的全省最低考试总成绩,可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共有17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2)。
(三)“法检招考”。按照《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的规定。经比对,确定法院系统共有8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检察院系统共有29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3、4)。
(四)“司法行政招考”。按照《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面向社会招录职位,按照“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司法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最低分数线为56.569分”;关于面向警院招录职位,按照“各地在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和保证基本素质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成绩研究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考生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全省监狱戒毒系统面向警院招录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司法厅研究划定面试合格线;司法行政机关面向警院招录的职位,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司法局研究划定面试合格线”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划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经比对,确定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2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5)。
二、体检时间、对象及地点
(一)本次体检共分两天进行。第一批次的体检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早上7:30,体检对象:报考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梓潼县职位考生。第二批次的体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早上7:30,体检对象:报考盐亭县、北川县、平武县,以及“公检法司”系统职位考生;
(二)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广场旗杆下集合。
体检队伍统一离开集中地点前往体检医院时仍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三、体检的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安招考”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须携带手续及资料
(一)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参加体检人员需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并填报健康筛查承诺书(附件6,“体检当日体温”栏目暂不填),报到时上交承诺书。外省市到川的考生还需持有截止体检日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五)参加体检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委组织部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三)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五)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七、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
八、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2531499)。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报考公安职位的,按“公安招考”公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项目不予复检。”
(二)递补。1.按照“四级联考”公告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按照公安招考公告规定:“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3.按照法检招考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高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4.按照司法行政招考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不进行体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1.“四级联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公安系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3.“法院系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4.“检察院系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5.“司法系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6. 健康筛查承诺书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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