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遂宁市纪委遂宁市监察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03-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四川遂宁市纪委遂宁市监察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 4月3日(工作日)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遂宁市纪委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考调1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0名。其中:
 
  1.文字综合岗位3名(性别不限);
 
  2.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7名(因工作性质,限男性)。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在纪检监察系统和市、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1年以上,或从政法系统、财政、审计等抽调(借用)到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工作6个月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按公告发布之日推算)。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遂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上派学习锻炼或借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在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或地方、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 一 ) 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304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774878169@qq.com),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纪委监委网站、遂宁市人社局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等,下载《遂宁市纪委监委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 4月3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资料:①《遂宁市纪委监委2020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②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需同时提供原件);④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印章以证效力。
 
  4.发放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笔试前通过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等,反馈是否进入笔试,并对参加笔试者发送准考证(报考者自行打印)。
 
  联系人:蔡汉涛
 
  联系电话:15282540017    0825-2221357
 
  ( 二 )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根据笔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适时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立场、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凡进入面试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 三 ) 考察、体检及试用
 
  根据考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择优差额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前需通过体检。
 
  ( 四 ) 调入
 
  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即取消考调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六、纪律与监督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3.市纪委监委干监室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25-2988079
 
  七.本公告由遂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21357
 
 
  中共遂宁市纪委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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