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自贡市委组织部决定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部机关文字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自贡市范围内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和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中共党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
4.30周岁及以下;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3.报名地点:市委综合楼三楼313办公室,联系电话:2207640
各区县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所在区县党委组织部初审;区县党委组织部进行初步资格初审后,统一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遴选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遴选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采取自命题写作或命题写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行政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实地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对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相适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和作风、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选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遴选报考者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此次遴选报名第一日。
(二)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加盖区县党委组织部公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综合文稿或调研报告3篇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区县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三)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实名举报。对违反规定转任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转任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