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考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23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关于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内江市财政局下属参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公人员3名。
其中:经济管理岗位2名,法律事务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投身内江建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以上级别表彰表扬的,在全国、全省、全市中心工作、专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学历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3.专业要求:
(1)经济管理岗位: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
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统计学类、数学类专业;
(2)法律事务岗位:法学、法律类专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1 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截至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试用期内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23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报考者或者委托人到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经单位人事档案认定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任免审批表》(需单位盖鲜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
5.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6.个人自荐书、主要工作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内江市财政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由内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内江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内江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集体研究
由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的试用期由中共内江市财政局党组决定。
(七)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无影响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予调配。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选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832-2272550,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832-204241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内江市财政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