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凉山德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31日至9月5日24:00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各招聘单位的用人需求,我县于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lszrskszx.lsz.gov.cn/和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开考比例
(一) 招聘名额
具体岗位、名额等详见《德昌县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招聘范围中“全省”、“全州”、“全县”是指: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侦察、调查的;
3、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处分期间和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 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年龄、加分年限、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时间点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至9月5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同时选择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至9月6日24:00时。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9月5日24: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8月31日至9月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同一岗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3:1的,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德昌县人社局)统一调整岗位,有关情况于2019年9月12日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8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2份(彩色、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五)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加分、笔试总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考试总成绩及排名、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等信息都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其中:笔试成绩[原始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报考者应及时、主动上网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到德昌县人社局咨询。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报考者相关招聘信息的,视为报考者自行放弃,责任也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试科目和分值比例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 ;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医疗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实行全封闭,考试结束后考生方能交卷出场。考试时,考生使用的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草稿纸等由考场统一发放,严禁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于2019年10月25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公示。
(二)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4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德昌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公示。
1、参加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享受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协议书或服务证;(3)年度考核登记表;(4)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5)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6)准考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是证明材料的收原件。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根据招聘名额和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人数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详见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才提供);
(5)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资格要求的才提供);
(7)在编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根据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生所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2:1的,若其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平均分,则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岗位根据招聘名额和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还是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详见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因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政审,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因政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壹万元。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5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公开招聘到德昌县各事业单位。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政审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0834-5202875
德昌县人社局0834-5202717、 0834-520271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 0834-5202859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