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教师1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12:00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其中,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可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019级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
(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及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学科(专业)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985、211院校毕业人员优先,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9年6月10日-18日,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泸州人事考试网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12: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476800467@qq.com),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为依据,确认报名成功。应聘材料要求:1)电子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的形式命名。2)附件材料包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见附件2),2019级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3)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6月19日前,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四)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6月21日下午15:00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情况作为考核招聘参考。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考核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公布。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审核审定。综合考察情况,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六)签约聘用。经学校同意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教学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本次选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面试工作需要,抽选组建面试考核专家组。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其他
(一)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予聘用。
(二)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