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阆中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05-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四川阆中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6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阆中市纪委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共遴选工作人员9名,全部统筹安排到阆中市纪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可以直接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参公人员)遴选。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9年5月31日)。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评定为“不定等”除外)。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6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如实完整填写《阆中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992176959@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阆中市纪委干部遴选+报考者姓名),联系电话:0817—6630091。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22日。
 
  2. 资格审查地点:中共阆中市纪委组织部(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5号行政中心710室)。
 
  3.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阆中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资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不低于5:1,低于5:1的,相应缩减遴选名额。笔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法纪知识、政策运用、形势分析、文字功底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遴选人数3:1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50%折合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具有财政金融、审计监督、司法技侦、中文写作等方面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按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
 
  (六)体检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由阆中市纪委常委会按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阆中廉政网(http://www.lzjiwei.gov.cn/)上进行公示。未发现有影响遴选情形的,进行试用。
 
  (八)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文稿材料、工作实绩等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2. 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index.aspx)发布;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阆中廉政网(http://www.lzjiwei.gov.cn/)上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 其他未尽事宜由阆中市纪委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中共阆中市纪委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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