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2018-11-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四川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成都市银沙街208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楼会议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直管单位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西昌铁路运输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名额
  1.岗位一: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2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6名);
  2.岗位二: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聘用制书记员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3.岗位三:西昌铁路运输法院聘用制书记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87年11月30日-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7.身体健康;
  8.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银沙街208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按报考岗位分别填写《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3张等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2.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考生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在参加本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
  求执行。体检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60183857),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28-60183786;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028-83430600;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0834-8622698。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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