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

2018-10-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近日,四川省出台《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四川实际,将国家《计划》细化为“6个具体计划”,并配套了“21项落实措施”。
 
  一是能力素质培育计划,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基层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推进各种优质培训资源和相关项目、经费向基层延伸倾斜,建立健全导师结对培养帮扶制度等5项措施。
 
  二是岗位成才锻炼计划,主要包括进一步强化岗位实践,统筹实施轮岗交流,鼓励在职创新创业等3项措施。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市(州)要有针对性安排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多岗位锻炼。
 
  三是职业发展支持计划,主要包括进一步强化基层选人用人导向,拓宽发展进步空间,畅通职级晋升渠道,推动人才有序流动等3项措施。其中,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向基层一线的选人用人倾斜力度,支持各类基层企业优先提拔使用优秀高校毕业生。
 
  四是成长环境营造计划,主要包括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维护合法权益,强化奖励激励等4项措施。其中,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职称申报等方面配套支持。
 
  五是服务体系建设计划,主要包括加强政治领导和引导,分行业、分层次建立联系服务机制,优化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等3项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
 
  六是后备人才打造计划,主要包括健全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加强后备人才跟踪培养,突出后备人才优先使用等3项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3个强化”的工作要求,即:强化领导,将推动基层成长计划实施作为各地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省、市(州)建立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督导,自上而下建立工作机制,分行业完善评估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和督导检查,实施全程跟踪问效;强化宣传,加大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尊重、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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