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18: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自贡尖山乡村振兴学院筹建办公室(区政府负一楼107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内。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的公告
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校管理有限公司)是自流井区属全资国有公司“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举办,以推动城乡深度融合振兴乡村、培养乡村振兴人才为己任的国有控股公司,现正在筹建自贡尖山乡村振兴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亟需招聘各类有志于教育振兴乡村、培育乡村振兴人才的有志之士。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各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对象: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报名现场提供。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的公务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名额
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名额2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18: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自贡尖山乡村振兴学院筹建办公室(区政府负一楼107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内。
(三)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应持有与原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即由筹建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领取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筹建办公室当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由学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组织面试,当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若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达到3:1的,按照评委的评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参加考核的人数未达到3:1的,取消面试并由学院筹建办公室提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六、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学院筹建办公室统筹组织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经考察的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筹建办公室在区政府公示栏统一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筹建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聘用年限3年)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由自流井区委农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自贡尖山振兴乡村学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自贡尖山乡村振兴学院筹建办公室13038106296
联 系 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