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雅安市芦山县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芦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雅安市芦山县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将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职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6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2018年(含2018年)之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职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人员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2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 20日期间出生,具体见岗位年龄要求)。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解聘)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芦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杨部长 联系电话:0835-6520667 15378685188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1寸免冠近照2张。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船费等相应费用自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名次。加试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考核结束后,凡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内容政审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核、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结束后,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未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批准不得辞职或申请调出县外。最低服务年限聘期内,若确因家庭、身体等特殊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0日书面提出申请,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辞职,同时按聘用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服务年限满3周年以上的须缴纳违约金3万元,服务年限在3周年(含3周年)以下的须缴纳违约金5万元。”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521513;0835-6521476
监督电话:芦山县监察委员会:0835-6523024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