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宾市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06-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屏山镇政府旁水务综合大楼2楼),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残联现有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残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业务股室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屏山镇政府旁水务综合大楼2楼),联系人:李进蓉,联系电话:0831-5721515,18783198294。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三)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日。
  2.地点: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录取
  (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不足6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报名仅有2人,可根据实际面试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二)体检。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 个工作日。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通过公示确认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签订前,聘用人员须将个人档案移交至单位保管。
  (七)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在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同时需签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书,若未到达最低服务年限离开单位的,按每年0.6万元测算缴纳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个人档案。
  五、待遇及管理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单位随后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道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临聘制,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为3050元/月,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差旅费按规定执行,劳保福利参照正式职工执行。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电话:0831-5721515)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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