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

2018-03-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3月16日(工作时间)。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共计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法律(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人员;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8年3月1日后出生);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工作、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和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8、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3月16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011室(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如实填写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和复印件;
  (3)本人同版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1张请自行张贴报名表,另外2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4)已就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司法系统工作岗位经历的临聘人员应提供在司法系统工作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4、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投递至邮箱3576898541@qq.com。
  (二)资格审查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在笔试考试前应将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原件交政治处工作人员进行复审。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按照另行公布的时间、方式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汉字录入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机汉字录入成绩占30%。
  1、笔试、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裁判文书撰写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计算机汉字录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计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考生考试时自带电脑,未按时参加笔试、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50%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审判辅助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成绩将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网(www.xdfy.gov.cn)公布。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新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在新都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六)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经过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工资待遇和管理,分别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聘用合同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www.xdfy.gov.cn)予以公布(原则上不会另行电话通知,但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8903010;028-69997407;028-69997408。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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