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下半年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我区委、区政府同意,大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8年1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大安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大安区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大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5名,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大安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站 (www.zgpta.gov.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参与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联系电话:0813-221067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大安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1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问答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
4.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业务知识、招考岗位相关知识占40%,专业技能占60%。
5.成绩公布: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情况。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应在大安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核招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大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大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0813-2210673
大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813-2207335
(二)监督电话:大安区监察局 0813-5522240
附件: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