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自贡市自流井区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开遴选自流井区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和自流井区水政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为自流井区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和自流井区水政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遴选职位各1名。
  二、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省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注册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自流井区财政票据监管中心要求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自流井区水政执法监察大队要求专业为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政水资源管理、农业水利工程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17 日(17日截止到18:00时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计划表”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完全符合条件的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遴选参公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K—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6 月15 日至18日(18日截止时间为18:00时止)。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
  4、资格复审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在2017年6月23 日(9:00至18:00),按照所报职位分别到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办公室(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内)和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局(汇高路169号高峰乡政府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复审:《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者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身
  份证明原件(需盖鲜章)。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现场确认缴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共计80元)。逾期未到现场进行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通过并完成了现场确认缴费的报考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职位调整
  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3:1的职位,主管部门将视情况给予调整或取消。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告。遴选职位被取消的,由收费单位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并收回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遴选计划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如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情况。通过对报考者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的适合度。考察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区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报考职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遴选单位对拟转任对象可先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转任资格。遴选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
  补人员。转任人员在遴选单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七)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转任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遴选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遴选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自流井区财政局0813—8110414
  自流井区水务局0813—82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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