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1人公告

2017-05-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1人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1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1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美姑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考聘专业岗位及条件详见《美姑县2017年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详见《一览表》。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不得报考。
  4.2017年5月23日及以前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报考。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23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补考科目四科及以上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四川省农业大学等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在其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各一份。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上一个招聘地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岗位情况,在下一个高等学校招聘时,依次递减招聘名额。如在上一个招聘点招聘满员,则不再进行其余招聘点的日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2017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00在四川省农业大学(雅安校区);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至11:00在西昌学院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二)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美姑县2017年考核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打印),一式2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发证单位的证明,但证明材料中所列内容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
  (4)《成绩表》(加盖鲜章);
  (5)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2017年应届毕业就业推荐表》;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7)2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凡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方式
  (一)此次聘用采取以面试为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成绩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操作、仪表仪态等按分项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顺序和内容: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顺序,面试内容临时决定。面试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以内(包括3分钟审题时间)。
  (四)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进入体检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各位考生在面试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因各种原因提出解约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需向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纳1万元违约金。
  七、体 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三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应于2017年7月20日带上学籍档案到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还需提供《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递 补
  所有岗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于2017年7月20日以后按考生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美姑县委、县政府批准,并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乡镇6年(含试用期一年),县级单位8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等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交纳1.2万元(即每月1000元)。
  十一、培 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美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信息发布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http://mg.lsz.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美姑县人民政府网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因未及时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纪律监督与回避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谢老师 18908157293
  监督举报电话:
  0834-8240205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4-8242352 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下载>>>
  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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