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绵阳市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9人公告

2017-05-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绵阳市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9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 月10日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7∶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公告)。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江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计算:18-30周岁(1986年5月10日-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备招聘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招聘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7、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7年5月10日)。
  6、江油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5日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负责。报考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2016年修订)》;《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类:
  医技药类岗位:《医学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护理类岗位:《护理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护理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其他类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5月1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项目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5月22日-23日(9:00—11:30、14:00—16:30)将以下材料送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98号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后楼305室。联系电话:0816-3227286)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7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政务网站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等证明材料。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江油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缴纳、《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方式和面试其他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和江油市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社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确认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招监督电话:18681636907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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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林业局

0816-3251042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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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0816-336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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