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甘孜州康定市国家税务局招聘6名协税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 9月 1日至 9 月 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用书进行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四川甘孜州康定市国家税务局招聘6名协税员公告
因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考协税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名额
1.岗位:协助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业务工作;
2.范围:限甘孜州内常住户口;
3.名额:协税员6名(性别不限,康定市办税大厅3名,姑咱税务办税大厅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好,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税务事业;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它不适宜办税大厅从事协助税收工作的疾病,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懂一定的经济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Excel、Word等常用软件的运用。
(五)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 9月 1日至 9 月 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工商大厦二楼(社保大厅)10号窗口(联系电话0836-2822221)。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3张,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等个人信息,至报名点报名。
2.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共150元),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大厦二楼(社保大厅)10号窗口《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康定市国家税务局协税员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报名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录用名额。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计算机基本运用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综合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运用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2 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考生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分数。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
3.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比例内末位总成绩若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项考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或体检的,即被淘汰。
五、考察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1.经考察及公示合格者,由户籍所在的公安局进行政审,审核通过后由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康定市国家税务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2.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3. 应聘者一旦被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协税员待遇
按照社保法相关文件执行,统一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836-2834254(康定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通知等事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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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