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四川雁江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结果、递补体检公告

2016-08-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上半年四川雁江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结果、递补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根据《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和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务员局《关于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递补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雁江区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体检的考生共6人,体检合格5人,主动放弃1人(职位编码:60230002,准考证号:2542423010218)。
  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体检考生共103人,孕期1人,主动放弃3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6230032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13017;区普查中心26230037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13702;乡镇机关26230043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20320);未完成体检,主动放弃1人(乡镇机关26230042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14523),体检合格98人。
  体检合格考生中有3人主动放弃,分别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6230013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11310;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6230014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11327;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26230039职位1人,准考证号:6842323014230。
  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7人)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笔试折合总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
总成绩

职位排名

刘艳

2542423010116

雁江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乡镇主任科员及以下

60230002

33.9

38.9

72.8

7

 

(二)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6人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笔试折合总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

总成绩

职位排名

夏晗

6842323011318

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综合管理2

26230014

43.575

24.75

68.325

2

唐雨甜

6842323013126

雁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综合管理

26230032

47.075

22.08

69.155

5

徐婷

6842323013706

雁江区普查中心

综合管理2

26230037

45.325

23.04

68.365

3

何兴

6842323014304

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综合管理2

26230039

43.75

23.34

67.09

2

罗玲

6842323014909

雁江区乡镇机关

综合管理1

26230042

43.225

22.2

65.425

11

王闪闪

6842323020428

雁江区乡镇机关

综合管理2

26230043

45.150

23.04

68.19

10

  (一)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1人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务员局《关于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0.56分。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管理1职位(职位编码:26230013)不再递补。
  三、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0-12小时禁水、禁食。已怀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体检。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体检当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5.体检费约400元,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为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联系电话:
  雁江区委组织部    028—26920229
  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6921128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