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资阳市公务员(市本级职位)和定向招考乡镇公务员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关于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市本级职位)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务员局《关于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市本级职位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体检结果、体检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
资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市级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9名考生,8人参加体检并合格,1人放弃体检(报考职位:资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雁江执法大队派驻基层国土所综合管理1,职位编码:26230008,准考证号:6842323010915)。
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1人,1人参加体检并合格。
二、递补有关事项
(一)递补人员
钟元超(报考职位:资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雁江执法大队派驻基层国土所,职位编码:26230008,笔试准考证号:6842323010916)。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
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体检通知书,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7房间。
体检具体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体检费约400元,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三、本公告由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110983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