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市定向招考乡镇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2016年广安市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选
按照《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规定,面试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再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达到比例的同类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本次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0.2分;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4.1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1.45分。据此,广安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125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报名
2016年8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参加体检报名、交体检费480元/人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2016年8月8日(星期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20前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体检。
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以上。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六)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己负责。
(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826-2678966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