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绵阳市三台县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考核招聘公告

2016-07-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绵阳市三台县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考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不报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绵阳市三台县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考核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绵阳市三台县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考核招聘公告
  为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绵委办发〔2014〕44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15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txrsj.gov.cn、三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stwjj.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年龄18-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执业医(药)师资格证书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学历:大专及以上。其中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不受学历限制,专业放宽为医学类专业,所报考岗位须与执业资格证上注明的执业类别一致。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工作不满6年的一律不得调动。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报名时为我县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三台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直接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现场报名(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816-5332323),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三台县乡镇卫生院直接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吋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 打印学籍和学历信息各1份。
  4.放宽年龄、专业限制的报考者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领取《考核通知书》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8月下旬在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和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txrsj.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领取《考核通知书》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含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5分,低于6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816-5332323;县卫计局:0816-52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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