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公告(2500名)

2016-07-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公告(2500名)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至7月21日,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报名,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的考生可结合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备考。详情如下:
  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和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19号)精神,就201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公开招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2016年全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招募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区(市)县项目办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工作。
  (三)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实施。
  二、招募岗位及名额、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2016年我市动态补员25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城乡基层从事志愿服务。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募205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从事志愿服务;“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招募33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招募11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公立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首期服务期满考核为合格的,若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一期(两年)。
  三、招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至2016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三圈层市(县)农村急需紧缺专业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三圈层市(县)农村急需紧缺专业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6.“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7.“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
  8.凡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3
  五、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8日至7月21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8日至7月22日。
  (三)缴费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7月23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7月27日至7月30日。
  (五)笔试时间
  2016年7月30日。
  (六)面试时间
  2016年8月13日。
  七、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各区(市)县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需先进行网上缴费,然后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2.“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
  3.“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场设在考生所报考的考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各区(市)县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公布。“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 和“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二)资格复审(2016年8月8日)
  各区(市)县项目办组织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应聘资格审查表》。复审地点由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自行确定。
  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
  “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
  “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学基础知识》×50%。
  “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教育公共基础》×50%。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公共基础知识》×50%。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制计分法由面试产生。
  十、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8月16日—8月17日。各区(市)县项目办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报到
  各区(市)县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岗前培训
  各区(市)县组织、人社、团委、教育、卫计等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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