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司法警察递补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我市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司法警察递补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递补有关事项
(一)递补人员名单:
2016年6月22日共19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其中4名考生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1名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递补4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
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
(三)集合地点: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五)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务必是考生本人,不得代考,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有关事项
1.请考生务必携带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资料。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联系人及电话: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颖0826-2722091,18090289521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