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公告

2016-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2016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
  (一)体能测评。请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分别到达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大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376号>(市中级人民法院体能测试地点)、市检察院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2016年6月24日9:00-12:00;13:00-17:00。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一)法院系统: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会议室(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市中级人民法院727室)。
  联系人:徐刚、宋远权;电话:0818-2252609。
  (二)检察院系统: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299号市检察院办公大楼404室)。
  联系人:黄仁贵、何亮;电话:0818-2155118。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 2016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 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二)资格复审时,应由考生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8日至11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具体安排以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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