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要求,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绵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绵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调剂人员资格复审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9:00-14: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绵阳市委组织部3楼第二会议室,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市内乘坐2路、11路、15路、70路、71路、801路公交车在火炬大厦公交站下车即到)。
(四)相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优秀村干部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截止2016年3月17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的证明材料。
2.优秀工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截止2016年3月17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人员证明材料。
3.优秀农民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人员的证明材料。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6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同时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文件)。
(4)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自动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关注。
坚决防止和查处作弊、不诚信报名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信息(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库,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和责任追究。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一)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所需证件。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②《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
三、其它有关事项
(1)请另外准备1寸彩色证件照1张。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考试费用80元。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若需电话咨询请与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13890463456,联系人:李老师。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