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达州市招考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和复(补)检通知

2016-04-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达州市招考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和复(补)检通知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发布如下: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公布达州市2015年招警体检结果和
  复(补)检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省公安和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2号)有关规定,达州市2015年招警体检已于2016年4月1日统一进行,现将体检结果和复(补)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详见附表。
  二、复检和补检对象
  (一)复检对象:体检结果为“不合格(非当日当场复检)”并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的人员,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当日当场复检)”的考生不再复检。
  其中,体检结果为“不合格(非当日当场复检)”要复检的考生,应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2016年4月12日体检集中时上交,未上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补检对象为体检结果“暂不作结论”的人员。
  三、复(补)检时间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四、复(补)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16年4月12日早上8:0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五、收费标准
  按考生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于复(补)检当日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补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补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复检项目为抽血的考生,在抽血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三)复检、补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未在2016年4月12日早上8:00前赶到复(补)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复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所有通讯工具的,在复(补)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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