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哪些公务员要参与向宪法宣誓 12月3日揭晓

2015-10-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10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讨论了《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决定将实施办法草案列入11月30日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和表决。也就是说,四川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宪法宣誓制度到底程序如何?具体誓词是什么?将在12月3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的闭幕会上见分晓。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并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决定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此后,省人大常委会成立起草组,学习借鉴广东、浙江、江苏等多省立法经验,于10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办法草案。
  由于依法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主体涵盖省市县乡地方四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层级多、职务类别复杂,根据实施办法草案,我省拟按照“行政层级”和“组织活动的主体”两条主线,分四类情况对具体组织工作作出规定。同时,考虑到宪法宣誓人员范围广、情况差异大,组织宣誓活动的具体事项无法作出统一要求,实施办法草案主要对宣誓仪式的一些基本要素作出统一规范,宣誓仪式的其他具体事项,由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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