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充西充县乡镇畜牧兽医站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西充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西充县乡镇畜牧兽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 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逾期不得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报名(西充县政府办公楼六楼620室,联系电话:0817—4200785)。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带以下资料:
1.本人填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者,须持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出具的证明务必注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证明信息不全不齐者不予认可;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报名时,每个考生须按上述要求提交所需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按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的情况,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5月22日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WWW.XCXRSJ.COM)向社会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5月29日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驾驶证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政策性加分及要求
(一)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二)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三)有关要求。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其中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未提供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60%+《专业知识》×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笔试釆用闭卷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均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5年5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科目为0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3日18:30时前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XRSJ.COM)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XRSJ.COM)网站查询。对笔试考试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于2015年6月5日18:30前向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8日18:30前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详见附件2:《西充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XRSJ.COM)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查阅。因考生不主动上网查阅相关面试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出现此种情况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XRSJ.COM)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先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西充人社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4200080
监督电话:0817-4200538
本公告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