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
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9:00—17:00。
地点:遂宁市委党校(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教学楼404教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一寸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3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并盖章的“201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并担任过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过XX县(区)XX乡(镇)XX村(社区)的XX职务、任职的具体起止时间等内容。
5、一寸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3张。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5年5月10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有关事宜
1、外地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
2、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联系人:谭久宏,联系电话:0825-2988436。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