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15]2号文),对全市2014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2014年的年度考核,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同时结合目前开展的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从党性、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法治观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公务员的德。通过查看公务员业绩登记、工作台账等,重点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情况,把“绩”放在突出位置。
文件对新录用公务员、工作调动公务员、挂职锻炼公务员、病事假公务员、当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部队转业干部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考核优秀比例与本单位上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挂钩。上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获先进的单位,优秀比例为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上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为合格的单位,优秀比例为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上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
2014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15年1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