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掌握大学生村官考试中的哲学考点

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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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公告,近日,陕西省将新选聘17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根据历年的真题可以看出,陕西省的大学生村官考试更重视应试者的政治素养以及深入基层的能力。因此考试中涉足的更多是基础知识方面的应用,尤其需要考生掌握政治方面的相关知识。而对于很多考生而言,政治中最难理解的无疑是哲学。为了更好的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此次考试,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特根据以往的考试趋势,将此次考试中需要掌握的哲学知识进行详细的讲解。

  1、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二者是不可分割的。运动是物质固有的属性和存在方式,静止是物质运动的特殊状态。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能互换位置,相互转化。

  2、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当中,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是第二位的。

  3、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1)质量互变规律。①质是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质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的成果只有通过它所造成的质变才能得到体现和巩固;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量变与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有新量的特征。

  (2)否定之否定规律。①肯定与否定。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和否定。肯定因素或者肯定的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因素,是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别物的因素或方面。否定的因素或否定的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因素或方面。②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认为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基础上引起的自我否定,其特点是:A.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B.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辩证的否定实现了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实现了旧质向新质的飞跃,因而它成为事物发展的环节。C.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辩证的否定把新事物与旧事物联系起来,保留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D.辩证的否定就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

  (3)对立统一规律。①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这也就是说,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是同一之中的斗争。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普遍性包含着两重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其二是说,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它是无条件的、绝对的。⑤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内因和外因。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根据;外因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它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⑥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第一,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个矛盾体系中,主要矛盾是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第二,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不论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其对立的双方中总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成为矛盾主要方面;与此相应的便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非主要方面。

  4、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总之,哲学的掌握并非要死记硬背,而是要活学活用。考生应在复习中牢固的掌握这点,方能提高自己做题的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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