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标点题是公务员考试行测的一大特色题型。公务员考试中考查较多的是问号、顿号、逗号、冒号、引号、省略号、括号、书名号八种标点。在此,专家为考生讲解如何区分易混淆的标点符号,希望能给广大备考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带来帮助。
一、常用16种标点符号与作用
常用的标点符号有16种,分点号和标号两大类。
标点 作用 分类
点号 点断,主要表示说话时的停顿和语气。 句末点号,用在句末,表示句末的停顿,同时表示句子的语气。 有句号、问号、叹号3种。
句内点号,用在句内,表示句内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 有逗号、顿号、分号、冒号4种。
标点 标明,主要标明语句的性质和作用。 常用的标号有9种: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和专名号。
二、易混标点符号的区分
1.句中点号:顿号vs逗号vs分号
(1)停顿的时间:顿号最短促,逗号其次,分号最长。
(2)顿号表示词和词之间的并列;分号表示分句与分句之间的并列;而逗号表示连贯,没有并列的意思。
(3)两个表示并列的分句,如果每个分句已有逗号,则分句之间必定用分号。
例题1: 人的一生,总是在不断地尝试,尝试拥有,尝试放弃,人的一生,又始终在不断地追求,追求自由,追求幸福。
解析:两个“人的一生”引领的是两个并列的分句,因而第二个“人的一生”前面的逗号应改为分号。
例题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人口的猛增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垃圾不断增加,“城市垃圾处理”已成为环境保护的一大难题。
解析:“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人口的猛增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之间是并列关系,因此“发展”与“扩大”后面的逗号应改用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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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列的词或短语在句中作不同成分时,并列的词或短语间应使用不同的点号。
①并列的词或短语作定语时,并列的词或短语之间要用顿号。
示例 东面、西面、南面的城门都围着杂草。
注意:但有语气词“啊,哇,哈,呀……”时要用逗号。
示例 城墙的东面啊,西面啊,南面啊都围着杂草。
②并列的词或短语作谓语、补语表强调时,并列的词或短语之间要用逗号。
示例 围着东面、西面、南面城门的杂草长得高,密,壮。
2.冒号vs破折号
同为解释说明作用时,中 公教育专家总结两者的区别在于:
(1)总说与分说的关系不同。分说部分是总说部分的分项叙述,应用冒号。若分说部分是对总说部分的注释,则应用破折号。
(2)凡是用破折号表示注释的,可以把注释删去,句子的内容与形式仍是完整的。而用冒号表示总说与分说的句子则不能把分说部分删去。
(3)从语气方面分析,用冒号表示总说与分说时,中间的停顿时间较长。而用破折号表示注释时,则没有停顿时间或停顿时间很短。
例题3:(浙江) 今年我们公司的新年联欢晚会有以下节目——大合唱、男女声独唱、诗歌朗诵、舞蹈和杂技。
解析:“大合唱、男女声独唱、诗歌朗诵、舞蹈和杂技”是“以下节目”的分项叙述,而不是注释。而且去掉破折号后的内容,句子不完整。故此处应把破折号改为冒号。
3.括号vs破折号
同为注释作用时,专家总结两者的区别在于:
(1)较重要的内容用破折号,一般内容用括号。
(2)破折号表示的注释部分要连着正文念出来,括号表示注释的内容可不读出来。
三、标点符号的特殊用法
1、不同位置“某某说”后的点号使用
“某某说”处在句子的不同位置,其后所用标点是不用的。这里我们介绍三种情况,并以茅盾先生名作《林家铺子》中的句子举例。
第一种情况,引语前面的“某某说”后应用冒号。
示例 林小姐哭丧着脸说:“妈呀,全是东洋货!明儿叫我穿什么衣服?”
第二种情况,引语中间的“某某说”后应用逗号。
示例 “妈呀,”林小姐哭丧着脸说,“全是东洋货!明儿叫我穿什么衣服?”
第三种情况,引语后面的“某某说”后应用句号。
示例 “妈呀,全是东洋货!明儿叫我穿什么衣服?”林小姐哭丧着脸说。
例题4: “还愣着干嘛?”妈妈大声地训斥我:“还不快去把房间收拾收拾,等会儿老师来了,看你怎么办……”
解析:题中“某某说”在引语中间,“某某说”后应用逗号。故应将句中的冒号改为逗号。
2、不同类别的引用中的标点符号的使用
例题5:(浙江) 看台上,同学们一个劲地喊着:“加油”,“加油”的口号,为运动员鼓劲。
解析:句中引文不独立,为“口号”的定语,故此处冒号多余,应去掉。
例题6:(浙江) 我们要领会“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话的深刻意义。
解析:句中引文不独立,为“深刻意义”的定语,且此处不需要停顿,故后引号前的句号应去掉。